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郭氏家约

 

 
郭氏家約十二條
計詳合族建列宗祠條規于左(下),仰(望)各房恪遵,以昭警戒。
一、 完國課(國家規定的賦稅)以報君恩。蓋(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語出《詩經》)之利,感(恩)戴(德於)君恩,食德(客觀存在恩)者,維(唯, 只)當納糧輸(送)課(稅),酬聖(君)恩于萬一。乃敢藐抗玩延以幹國憲(竟敢藐視違抗玩忽拖延而干擾國家大法的人),便非守法良民。族內戶口,如過秋成 (秋收成熟的季節),故(意)欠糧課者,該(那)族長指名稟究。
二、 敦孝弟(誠心孝順雙親、友愛弟兄)以重人倫(從而促進家庭和社會人的和好關係)。一家之中,父母為重,兄弟為次。多奉父母一日,便添一日之歡,多友(愛) 兄弟一人,實有一人之樂。果能倫常克盡,孝友,同敦(共同慶心),未有不克昌而克昌厥後者(沒有不能使其後人昌盛的)。近見不肖(不孝、不才、不正派)子 弟,遺棄父母,薄待弟兄,爭財霸產,構訟不休(不斷招惹官司),殊堪痛憾(特別使人痛心遺憾)。今後如有不孝不友,致幹清議者(導致干犯輿論遣責的),輕 則會合家族重懲,重則族長指名稟官究治。倘有徇隱(徇私隱瞞),一經發覺,定將該處族長一體處議,更換不貸(不寬恕)。凡我族內老幼尊卑,各宜警心切切 (在心中切實警惕)。
三、 合宗族以昭雍睦(昭示和睦)。《禮》(《禮記》)雲:“父子篤(情深),弟兄睦(和睦),夫婦和,家之肥(原字右邊為“巳”,字書無此字,應意為家庭振興 之意)也,一族之中,無論親疏遠近,均宜和睦,家道自然蒸蒸日上。近族內干戈(武力衝突)起于蕭牆(語見《論語·季氏》,指內部),弟兄子侄,輒(動不 動)行滋鬧構訟,殊乘親親之誼(特別違背了孟子所說的親愛親族的意思)。嗣後族內田地銀錢,大小事件,務雖請憑族長理處(處理)。如本支家族不能理息(處 理平息),會同合(全)族公正家長善為理息,以篤親愛。若有未經理講一次,輒即(就)逞兇捏控(捏造事實指控)者,勿論是非曲直,以滅族之罪,稟究(稟報 追究)本人,並連坐該支族長,以抉同之咎。
四、 教子弟以保宗祧(遠祖廟,指繼承先代傳統。)蓋,子也者,親之枝也,童蒙(啟蒙)養正,即為聖功(兒童蒙昧時期養成養成端正品性,就是聖明之舉)。子弟幼 時,知識未開,即宜嚴行教戒,總以詩書為首務,如不能耕(田)讀(書),藝術亦可謀生涯,若聽其放而不教,至習慣自然,長必蕩檢(放蕩)偷(此字原左是 “足”旁)閑,為非肆惡,及(到)蹈(原左為“阝”)於罪,人皆謂(認為)子弟不(成)材,而不知為父兄不早教戒,有以(異)致之也。自今以後,如二十以 下,八、九歲以上之子弟,家富不讀,家貧不耕,遊手好閒,任意浮蕩者,將該父兄憑族責懲,然後重治子弟,族長不得徇隱。或有慧聰子弟,更宜教以詩書,澤以 禮樂(用禮樂潤澤他);而家貧不能送讀,(允)許該族長會同各(家)族,籌款給(予)資(助)。倘得功名成就,未始非(豈不是)一門之光也。
五、 重嫁娶以(嚴)肅家風。諺雲:“男大當婚,女大必配。”所以防微杜漸也(是防止、杜絕微小錯誤發展的辦法)。近見男女成人,不為預謀婚配,反致(反而導 致)男子淫蕩,女子出醜,殊堪(很可)痛恨。嗣後。凡我族內。男子二十以上,女子十五以下,均宜嚴行教戒,婚嫁早完。如有抗延不行嫁娶,致壞家風者,除將 該男女處治外,並將該父母兄長與該族長亦並生處不貸。若已經訂婚,貧不能嫁娶者,合(全)族共為籌款完成。
六、 嚴家訓以除奸宄(音鬼,壞人)。蓋族大丁(人口)繁(多),良莠(音有,狗尾草,比喻指不好的人)不一。然,人性本善(孟子認為人之初,性本善;荀子認為 人性本惡。都無根據。)未必生即為非。緣(因)為父兄家教不嚴,以致流為匪類。嗣後,族內人等,膽敢無端肆惡(無故肆意作惡),欺陵善良,結黨奸盜,恃強 駭(恐嚇)詐者,除將該本人重處外,並將該族長從重議罰更報;若子弟循分(守本分),無端被人欺淩者,合族籌款禦侮,以篤宗親之誼。
七、 重祭葬以隆孝養。先聖雲:“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蓋(因為)祭葬原為子孫大事。嗣後,凡我族內,春秋祭典、喪葬等事務,各誠信嚴愨(忠 實),盡禮盡哀,以昭敬慎,方不失報本追遠(報答親恩,追念遠祖)之意。如有故行菲薄,違禮自肆,許該族長同眾議罰。倘家實赤貧,死於溝壑、道途,別無他 故者,查問是誰親支,該族長籌款掩埋,以敷一本(以此顯示同根本——同宗)之愛。
八、 重焚獻(祭祀)以妥先靈。蓋建祠之意,原以妥侑(助興)先靈為首務。今宗祠略備,祀典闕如,其何以告祖宗而對親友?自今以後,除籌款置買祭田外,遇有娶妻 納妾、乏子承祧者,其人必族中前生今世有幹清議,天故律以斬絕宗祀之條(所以天才會以斷絕後代的條文制裁他)。如有抱子承嗣(抱弟兄之子作為承繼後人) 者,除不許共姓亂宗外,即于本支分別親疏,應繼受繼,亦當會同族長,酌將抱子之人,量其家資多寡,十分抽一入祠,以作焚獻,不惟(唯,只)抱子家得以螟蛉 過繼孩子)式楮教以善道),繩武(繼承祖先步伐)發祥(發現禎祥,創立業績),(以上四詞均出《詩經》),亦且俎豆(盛放祭品的器物)薦(獻祭於)之皇祖 靈彝,式諸子孫。其眷顧,當有存歿並受者,若事見於未建祠之先,不如入此議也。至於某支某人,添有男丁,系某字派,即于本年春秋二祭之日,添於譜內,分別 上中下三等,上戶添丁一人出喜錢四百文,中戶添丁,出錢二百文,下戶添丁,出錢一百文。其錢交各支族長收放,生息(利息)注簿核算,以為增修譜牒,置買祭 田之需。如添丁有無,仍責成各支族長查問經收,倘有隱漏,將該族長議罰。
九、 重宗派以聯恩義。我族譜牒,遭“獻”(對張獻忠的蔑稱)賊兵燹(音顯,火),二百餘年未經修理,以致支繁派衍,任意改取名號,淩亂重複,不知忌避,鮮(少 有)不貽笑于世家(世代顯貴的家族)。今特撰合族定派四十字,以“聯恩繩祖武,祚定自輝騰,久遠昭彝訓,明良永載賡,全本光才志,和通德進增,順受多亨 達,知止必善成”為派,刊入譜內,昭示子孫,以歸書一,勿許違拗,其即從鑣弟兄輩改名入譜,注明原名某某,派名某某,以便書寫應用。倘有不遵,憑族議罰。
    十、賞有能以勵族姓。竊以朝廷具有褒揚之典,門內豈無鼓勵之條。我族子弟,其怠惰自安者,固不乏人,而好學深思、奮志青雲者,亦複不少。嗣後,預定族中入 泮(因學宮前有泮水,故稱考入縣學叫入泮)者,嗣內給錢十釧;折桂者,嗣內給錢二十釧;捷南宮(古稱尚書省禮部為南宮。此指禮部考試告捷)者,給錢肆十 釧;勿論家計貧富,所習文武,均無短缺,以示鼓勵。又有忠原子子弟,循分自守,無端被人欺侮而力不能抗拒者,該支族長亦宜會籌捍禦,以篤親愛。至若合族老 幼,自不愛惜,甘於寡廉鮮恥,委身隸卒,樂意娼優(做妓女、優令戲子),有實可桉(查)者,生必於譜內黜削其名,死必於祠內毀棄其主(指神主牌),無貽 (不要遺留)羞(辱)於祖宗,凡我族內,各宜惕惕。
    十一、禁嫖賭以成子弟(使子弟成好人)。蓋嫖賭為敗家之漸(浸染物)。曠觀(放眼觀察)近日大家(族)傾覆,未有不由嫖賭所致。矧(音省,況且)引子弟一 人嫖賭,大則殞命亡身,小則傾家破產。嗣後,合族務須父勉其子,兄戒其弟,勿論遠近親疏,均宜互相嚴禁,以昭義方(作人正道)之訓。倘有自相殘害,設局套 誘,陷溺子弟者,一經查出,該父兄投鳴(投訴),請求合族理處,除將該子弟嚴治外,並跟(蹤)(追)問設局同賭及引誘陷害諸人,將銀錢追回入公,加倍處 罰。
    十二、獎節操以端閫教(使婦女教育端正,閫,婦女居室叫閨閫)。從來女子之道,三從(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從,聽從)四德(婦女的品德,言語、 容貌、操持家務的功力,簡稱德言容功)而外,別無奇能。若舍從父從夫從子之義,德言容工之理,便是夜叉(傳說中兇狠的女妖怪叫母夜叉)之屬矣。孟子雲: “以順為正”。《葩(詩)經》雲:“無非無儀,毋父母遺罹。”(語見《小雅·斯幹》,程俊英譯:“慎勿多言要柔順,別給父母添麻煩。”罹,災禍。)此固 (本是)理之當然者也。設不幸而處家庭之變,由當貞靜守,清操自勵焉。我族婦女,有父有夫有子者,當從父若(及)夫若子者;至若青年喪夫,家富子幼,(詩 經〈〈柏舟〉〉矢志(寫婦女誓不改嫁),奉事舅姑(丈夫的父母)至老不衰者,祠內給錢二十兩,請旌建坊(請求聖旨旌表,建立貞節牌坊)。又有入門夫故(亡 故),家貧無子,甘心奉親,抱子承嗣,始終不二者,祠內給銀三十兩,請旌建坊。更有割鼻截耳,嚴不敢死,卒(終)全節烈者,祠內給銀四十兩,請旌建坊,以 勵有德而端家教也。至若不孝父母,不敬丈夫,不睦妯娌,不恤子息,不守四德三從,干犯七出(古代棄妻的七種藉口。指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 嫉、惡疾)之婦,輕則重懲父母夫子,重則會籌其出,其該支族長勿得徇庇,自幹議處。凡我族之塚(嫡長子妻)婦人婦、已嫁未嫁之諸姑伯姊妹,各宜聰聽(聽清 楚),勿自(疏)忽忽。
以上數條,各宜凜(嚴)遵。倘有違逆,祖宗鑒察。
                                 摘自《郭氏宗譜》
                            川北教育學院郭孝儒教授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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