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費分配同意書(大正十年1921立)
大正十年,本鎮郭姓三房公派下對於共置土地生產及年度祭祀費用剩餘款分配之同意書,其中管理組織並無固定名稱,然而卻經選任有管理人四人,理事人四人及派下人七十人,同意書並由代書人(林清溪)撰就。
內文:
同意書
緣
因我郭三房公派下自始共置土地生產,至於大正十年度祭祀費用尚剩殘金多寡係管理人及派下等即將於官廳申請戶口抄本為標準,當照男丁均分,不得爭長較短此係
當關係人等雙方協議喜悅承諾。自今特立同意書以後各無異議等情滋事,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同意書壹通,各派下等倷印為憑付交管理人存留執照特此協議條款開
列於如左:
計 開
一條
管理人郭萬發、郭成、郭全、郭木來、及理事人郭助(?)、郭扁、郭易謀、郭南摃等。
二條
每年度祭祖筵會指定各戶出席一人到場參拜,當辦酒席棹數拾隻以及筵會費用金壹百圓,酒席廚房禮費在外,不論何人輪流理辦當照條件旅行,不得異言聲明。又照
三條
每年度收入租谷祭祀開費尚剩殘金多少或照大正十年度決定男丁均分,以后生逝當照前記年度於官廳戶口抄本為標準切不得爭長較短聲明又照
四條
三房派下倘有女子招夫有生男子傳嗣郭家之續柄,請戶籍為據,有郭字全姓照份均分,倘戶口內兩姓名目,半數均分聲明又照
五條
管理人及理事人派下等不公平者提出官廳事件費用並出頭旅費開用尚剩殘金多少照數均分聲明又照
六條
自大正拾壹年度起每年應當報酬管理人及理事人慰勞金定拾分之壹賞與聲明又照
大正拾年 月 日
立同意書管理人(印)
郭萬發、郭成、郭全、郭木來
立同意書理事人(印)
郭助、郭扁、郭易謀、郭南摃
立同意書派下人:
管理人: | 郭萬發 | 郭成 | 郭全 | 郭木來 |
理事人: | 郭助 | 郭扁 | 郭易謀 | 郭南摃 |
郭添福 | 郭養 | 郭冬 | 郭木 | 郭英 | 郭金水 | 郭石枝 |
郭阿番 | 郭阿港 | 郭江金 | 郭美 | 郭老江 | 郭清木 | 郭朝愷 |
郭老財 | 郭金鉗 | 郭朝安 | 郭水色 | 郭發生 | 郭本 | 郭萬生 |
郭山林 | 郭柏? | 郭潭 | 郭錦爐 | 郭水生 | 郭忠 | 郭泉水 |
郭得 | 郭查某 | 郭陣 | 郭先南 | 郭水元 | 郭清交 | 郭兩 |
郭大星 | 郭開 | 郭潭 | 郭海 | 郭裕川(22) | 郭如珍 | 郭老 |
郭漢 | 郭清江22 | 郭清風 | 郭恭 | 郭朝瑞 | 郭匏梨 | 郭皮 |
郭彩龍 | 郭朝星 | 郭全 | 郭瑞 | 郭土 | 郭大頭 | 郭財 |
郭王登松 | 郭其祥 | 郭天送 | 郭有里 | 郭旺 | 郭萬進 | 郭獅 |
郭金清 | 郭徐傳 | 郭傳(23 | 郭炎山 | 郭流星 | 郭(失心) | 郭泉 |
以上
代書人 林清溪
註:原件毛筆書寫,容或有誤,針對上列我郭氏宗親世系相同能提供相關資料者,請E-Mail聯繫!以作為修正補充之參考。謝謝!
又南安蓬岛郭姓移民台湾的家族,从十九世至二十三世,约当十八、十九世纪的一百多年中,共有十九人在台湾进学为秀才。(《蓬岛郭氏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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